(刘朋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公安宝塔分局柳林派出所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与日常警务工作紧密结合,聚焦群众关心的盗抢骗等多发性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并于近日成功抓获一名盗窃手机的违法嫌疑人。
2021年6月1日,公安宝塔分局柳林派出所接到群众魏某报警称:其于当日下午4时40分许,在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桃园小区19号楼下丢失手机一部。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调取小区的视频监控,询问当时在场的人员,发现现场只有三名路人经过,路人之一的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遂将王某某带回所内进行调查,但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某拒不承认,并对民警赌咒发誓说自己从未见过上述被盗手机。民警分析到王某某可能已将该手机藏匿到了某处,便又返回案发现场仔细进行查找,后民警在现场拨打该被盗手机号码时,发现嫌疑人王某某的车内有手机来电反应,后民警在王某某车内找到了被盗的手机,在证据面前,民警对王某某进行了有力的教育劝导,后王某某向民警供认自己在闲逛时见财起意,顺手偷走了受害人魏某的手机,并将手机藏在其汽车副驾驶坐垫下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柳林派出所对王某某处以了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温馨提示:莫以恶小而为之,见财起意实施违法行为终将被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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