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在岐山县2021年度综合表彰大会、“清家底、理思路、破难题、促发展”主题活动总结暨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动员会上,岐山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进集体”;4人被评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021年,该院有4人获省级以上表彰;11人获市级表彰;6人获县级表彰。
2021年,在岐山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司法办案为核心,以法律监督为主责,奋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的成效,为服务岐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笃行不怠终始成,踔厉奋发启新程。2022年,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项荣誉作为继续奋进的新起点,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责任担当,细化落实措施,实化法律监督,以虎虎生威的雄风,生龙活虎的干劲,气吞万里如虎的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为建设富裕岐山、开放岐山、美丽岐山、和谐岐山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保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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