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生态环境渭滨分局参加了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听证会,就辖区近期立案处理的两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争议化解听证,这是该局今年以来首次参加行政争议案件听证会。
根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生态环境渭滨分局分别于2021年8月13日对某单位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违法行为,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年8月24日对某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法行为,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两家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或承担相应疫情防控相关社会职能,或经营困难,以积极整改未造成更大环境危害为由,并属于初犯,向区检察院申请听证,希望减轻或免予处罚。
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针对这两起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实质性争议化解听证会。听证会上,行政相对人和行政部门分别陈述了申请请求和执法依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提问、讨论对争议的焦点分别发表了看法,并最终形成听证评议意见。听证员首先肯定了行政执法部门对环境违法事实认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恰当等程序,同时考虑到两家企业单位的整改态度、环境违法程度及疫情影响下承担的社会职能等客观条件后,综合考虑作出了必须进行行政处罚,但在法律适用范围内给予减轻处罚的建议。
下一步,生态环境渭滨分局将高度重视区检察院召开化解争议听证会的意义,充分尊重听证会建议,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体现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本着为企业发展服务,对保护环境负责的态度,充分考虑两起处罚案件的实际情况,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议,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实帮助企业增进环境污染主体责任认识,同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助力企业持续绿色发展。(杨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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