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小朋友都懂的交通安全常识,然而,有些成年人却为了贪图一时之快,心怀侥幸,以身试法,横穿马路,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交通秩序,还给行驶的车辆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在黄龙县中心街西十字翠涛民丰坊路段处,王某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银钢牌125型二轮摩托车(载张某阳、陈某翔)沿中心街由东向西行驶至至黄龙县中心街西十字东10米处时,与由北向南未从人行道横过公路的行人齐某珍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峰、齐某珍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认定:王某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齐某珍未从人行道横过公路承担次要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王某峰未满18周岁,故对王某峰不予处罚,对齐某珍处以警告处罚。
黄龙交警提示:行人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兰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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