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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在深化,高擎利剑保平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确保实现无黑无恶总目标,近日,甘泉县公安局进一步优化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制订扫黑除恶“六强五实四到位”长效机制如下,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谁包抓、谁负责”原则,甘泉县公安局实行局领导包抓责任制,局长包抓四名党委成员,政委包抓三名党委成员。包抓的党委成员分别包抓自己分管部门,包抓领导对包抓部门的扫黑除恶工作负总责,并承担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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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之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撤,办公室继续设在刑侦大队,保持常态运行。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委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同时成立不少于10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伍,专职负责侦办涉黑涉恶类案件。

围绕中省市文件精神、刑事政策、法律法规、定性处理等规定,由县局扫黑办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业能力,不断提高全局扫黑除恶精准度和侦查办案能力。 

统筹全局资源和力量,在警力配置、车辆配备、办公设备、经费投入等方面倾斜,充分保障。扫黑除恶经费根据办案需要实报实销,一案一报,足额到位。

实行“三级承诺”责任制,派出所民警承诺片区无黑无恶,派出所所长承诺辖区无黑无恶,分管局领导承诺分管单位领域无黑无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分管领域出现黑恶势力的,或对黑恶案件置之不理、隐瞒不报、降格处理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继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年工作考评体系,全面、科学、客观评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效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民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以严格的责任体系倒逼扫黑除恶工作长效长治。

围绕报刊有报道、电视有影像、网络有图文、手机有短信、公众场合有展现、宣传形式有创新“六有”,持续不断抓好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全民动员、全警参与、全局协作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和良好格局。

继续保持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现场举报接待地点和局长二维码“四个渠道”畅通,用好全国扫黑办智能举报系统12337平台,全面摸排收集线索,逐条梳理甄别。对需要核查的线索,由“扫黑办”下发核查跟踪牌,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核查。核查结束后,分别由所队长、主管副局长、局长“三长”签字确认生效后上报。针对群众不满意线索、核查未见底线索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核查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每年拿出全局表彰奖励总名额的10%专门用于表彰奖励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民警。同时,根据案件性质和类别,按程序及时兑付举报人奖金,不断调动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

严守涉黑涉恶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变更强制措施的刑事案件和做出行政拘留决定不执行的行政治安案件,实行局长审批制,办案部门不得私自决定。有领导干部插手案件的要全部记录备查。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案件会商制度,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会商过程全程音视频记录。对于案情复杂的,邀请市级以上的专家进行会商分析。黑财必须清底,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近亲属、重点关系人的资金资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做到“应查尽查、应追尽追”。伞网必须清除,对在侦案件深化“打伞破网”,对已立案未见“保护伞”的案件开展“回头看”,确保扫黑彻底,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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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局内部各部门警种间的协作,形成扫黑办统一指挥,各部门专人负责的密切协作体系。各部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报告扫黑办,法制大队对案件办理进行审核把关,健全台账登记。加强与检法单位的协作,重大、疑难案件商请检法部门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证据收集、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问题,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严防因沟通不畅,导致证据流失、漏侦、漏捕等情况发生。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和案件线索“双向移交”制度。加强与行业单位间的协作,建立联络员制度,畅通信息交流和执法办案协作渠道。

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积极推行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防范化解风险的警务新机制,落实我局推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234+N”工作举措,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百警连万家”活动,健全完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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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形成良好秩序。实行“一案一整治”,针对具体个案,深入分析研判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和制度缺失,主动联系协调行业监管单位,提出加强监管的意见和建议,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确保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围绕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学校周边“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灰色地区”等治安秩序重点地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逐一梳理问题事项,全面进行整顿治理。对各类高危人员彻底调查摸底,逐人建档立卡,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将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出现过黑恶势力的村组、行业、领域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作为重点,加强日常管控,强化工作措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对基层选举矛盾复杂、基层组织涣散、经济利益纷争突出、群众举报不断的重点地方和村组,派出所要加大走访力度,及时掌握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组织、民政等部门,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严防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混入基层政权,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责任编辑:朱刚/刘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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