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理论讲师团印发通报,渭南市公安局党委作为唯一的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和全省唯一的公安机关党委被通报表彰。
2016年以来,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党委班子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为渭南公安工作追赶超越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障。市公安局党委作为唯一一个单位,连续五年被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评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先进单位。
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第一任务”,摆在党委议事的“首要位置”。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建琦亲自审定学习计划、把关学习内容,带头分享学习体会。每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都扩大到各处长、支队长、政委,确保了学习效果最大化。坚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为科学决策的“前置环节”,作为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抓手。坚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的“头道工序”,准确把握党委班子建设着力点,强化主观世界改造,在学懂弄通做实中,不断汲取智慧和力量。发挥市局党委班子在全市公安机关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思想理论修养,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努力锻造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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