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人社干部学法用法水平。12月1日,宝塔区人社局特邀延安大学政管学院副教授、陕西捷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李和平律师作《民法典》专题知识讲座。宝塔区人社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干部代表70余人参加学习。讲座由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梅主持。
李教授围绕《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以及涉及见义勇为法律责任、大修基金的使用、高空抛物责任承担等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亮点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本场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且贴近生活实际,兼具实用性和指导性,对人社干部深入学习运用《民法典》,不断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和指导意义。
大家纷纷表示,《民法典》作为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既明确了大家的权利,又规范了大家的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此次专题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民法典》自觉性,把《民法典》的学习和具体行政执法结合起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业务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本职工作,助推宝塔区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讲座结束后,徐梅就如何学好《民法典》,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出要求,“认真学好法律法规。我们作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要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带头学习好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亮点内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时时用好法律法规。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我们要运用《劳动法》《社会保障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条例,规范日常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自身建设。立法为民,守法护民。自觉将自己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一言一行纳入到法律的范围和界限之内,自觉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时时以《宪法》来规范自己,事事以《宪法》约束自己,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刘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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