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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强化农业污染源普查,打造青山绿水温馨家园

(赵天宇)污染源普查是国家每十年开展一次的重要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准确把握我国当前环境底情,科学判断环境形势,制定相应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时间节点为2017至2019年,分普查实施准备、实施全面普查和成果总结与发布三个阶段。按照中省安排,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农业污染源普查由农业部门独立完成。

近年来,榆林市对于本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将本次普查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举措,围绕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召开了农业、畜牧和农机部门的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榆林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发〔2018〕52号)文件,对普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目前全面普查工作在市县层面已全部结束。

成立组织机构。为全面做好榆林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中省要求,成立了市、县区两级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系统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中省市确定的相关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面普查规划编制、工作督导检查、重大问题调研、重大工作推进、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同时,设立了5个专项工作组,包括质控组、种植业源专业组、果业源专业组、畜牧业源专业组、农业机械移动源专业组,分别负责提供各个产业的普查信息与污染核算相关数据。

组建普查队伍。按照中省文件要求及结合榆林市实际情况,组建了一支571人的普查工作队伍,其中普查员466名(农业266名、畜牧151名、农机49名)、普查指导员105名(农业56名、畜牧39名、农机10名)。“两员”均通过培训持证上岗。

经费落实情况。按照普查工作总体要求,榆林市市级农业普查办和各县市区农业普查办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了普查经费预算申请。最终县级落实普查经费621.839万元,市级无经费。省耕环站拨付农业污染源普查抽样调查工作经费35.4万元,用于种植业抽样调查1950个样点和榆阳区、横山区、靖边县地膜原位监测,全部拨付到位。

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普查阶段分为两个实施阶段,第一阶段为以畜禽养殖业源清查工作为主进行清查建库,第二阶段为种植业、果业、畜牧业、农机4大专业口开展入户调查、数据汇总填报、审核、上报。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工作(2018年6月-2018年8月)

积极推进畜禽养殖业源清查工作。根据省农业普查办任务安排,榆林市于6月初紧急启动畜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工作,经过连续10天奋战,完成了农业污染源普查名录库底册5664户和新增规模化养殖场360户的现场清查,经逐级筛选审核,确定纳入普查对象规模化养殖场851户。对于清查任务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县市区予以通报、督办。

但据7月4日-9日国家第二检查组来陕抽查检查污染源清查工作反馈情况看,我省清查工作进展和清查质量不理想,存在问题较突出。根据中省整改工作要求,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21日召开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整改工作动员布置视频会,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整改工作动员、进一步安排部署。并于2018年7月23日至31日组成6个市级整改工作组分片包抓,下派县市区督导整改,整改任务不完成,工作组不撤离。

经过市县两级畜牧部门聚全系统之力,实行领导包镇、干部包村、任务到人,夯实责任,加班加点集中对清查名录库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于8月中旬顺利完成了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第二阶段工作(2018年9月-2019年12月)

扎实开展入户调查、数据汇总填报、审核、上报工作。9月6日,榆林市农业普查办组织召开了农业污染源普查第二阶段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第二阶段工作,重点对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具体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任务到单位、到个人,严格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守工作节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快榆林市农业污染源填报进度,我办多次发文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填报进度。为加强全面普查阶段数据质量控制,提升普查工作质量,我办印发了《农业源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填报单位按照市级下发的农业污染源普查表格审核关系及省市其他数据质量控制文件对各普查表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一致性、准确性、合理性及下发的电子报表填报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前后2次组织市级业务对口单位对县级填报表格进行集中会审,并对问题及时反馈。

严把数据质量关。2019年1月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组织各专业对口单位普查指导员参加省级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会审,将审核意见反馈县级农业普查办,县级农业普查办组织普查员修改、横竖向审核,市级二次会审上报。

2月参加省普查办组织的数据审核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开展了农业源数据审核。4月参加省普查办数据审核培训,将培训内容传达给县级普查办,要求市县两级再对应普查办调取农业数据,根据培训内容再次进行详细审核,目前均已完成。6月,囯家普查专网导入农业源产排系数后,各县农业普查办与普查办互相配合,24小时内完成了农业源产排污核算工作。市级农业部门普查指导员组成两个数据质量核查组,于9月2日-6日对全市12个县市区开展农业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目前,种植业源普查数据已通过中省层层审核,畜禽养殖业源普查数据仍在接受部里审核,不断校核、修改完善中。市县两级农业污染源普查表格已全部填报完毕,并按要求录入了环保专网,资质版、电子版资料进行了双向报送。至此,榆林市农业源污染源普查填报、质量审核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还包含12个县市区的种植业典型地块抽样调查以及榆阳区、横山区、靖边县3县区的地膜抽样调查及原位监测系统填报工作,目前抽样调查工作均已完成县级填报、市县两级审核,地膜原位监测工作已完成。

规范管理普查档案。根据《关于强化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陕农污普办〔2019〕5号)中要求,市县两级农业源普查办认真整理普查档案,提高档案质量,实现对专项、阶段性工作保留全面、真实的记录。整理完成的普查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由农业普查办部门保存,同时交同级普查办备案。

开展技术培训。为高效高质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榆林市积极组织市县两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积极参加省市县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开展专项表格填报培训。全市共计参加农业污染源普查培训70余次,培训人次2000余人次。

加大宣传力度。为让农业污染源普查家喻户晓,让农业环保意义深入人心。选择在人流量较大的汽车客运站及中心城区LED屏幕上投放农业污染源普查宣传标语,并在市农业局大厅LED屏幕上投放榆林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步,榆林市农村农业局根据前期工作经验,超前规划、精心准备、提早安排,积极做好成果总结与发布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的通知》(陕污普函〔2019〕28号)文件要求,对县级农业源污染普查工作展开验收工作。

责编:赵天宇

编辑:武明/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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