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对于三原法院法官段哲来说是一个普通工作日,是忙碌的一天,也是充实的一天,有成绩的一天。
经过一天从早到晚的忙碌,终于成功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
2019年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加工定作合同》,约定原告接受被告的委托,为被告完成大蒜废水深度浓缩工艺设备的加工定作事宜。合同签订后,被告通过其账户向原告支付定金20万元,原告依约在约定时间内加工完成全部设备。加工完成后,原告通过微信、电话、发函等方式催促被告支付提货款,但被告以厂房尚未建成、环保不达标导致其生产线停产等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下余定作费用,故原告诉至法院。
9月18日当天,该案开庭进行审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原被告双方均认可原告加工设备所依据的图纸是原告依据被告要求及工艺所设计并经被告审查后认可的,对于合同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由于工艺设备完成后被告的生产环境未能同时到位,同时由于资金紧缺,暂时无力支付货款。
查明事实与原由后,办案法官放弃了午休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去现场勘查设备,通过现场勘验,印证了设备规格、数量、功能与合同所确定工艺所相符,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被告自愿于调解书生效后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原告定作费用45万元,看双方达成协议,办案法官随即制作调解书,并马不停蹄的送到了双方手中。
回到法院,时间已经来到六点,段哲看着落日余晖,不禁感叹,这一天的忙碌是充实的,也是值得的。(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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