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改革创新 西安公安交警:全面开展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西安公安交警:全面开展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4月12日上午,由西安市公安局和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的“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在西安市伞塔路电动车市场举行。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马步理,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处长董会科,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谢炜,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伟涛,以及各区县、开发区、西咸新区市场监管、交警大队大队领导和快递、外卖行业的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

胡伟涛副支队长宣读了《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联合检查的通知》,对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交警碑林大队大队长刘勇、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陆亚东分别做了发言。

随后,马步理副局长下达了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始指令,各检查组奔赴辖区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首先对伞塔路沿线电动两轮车销售门店进行检查指导,张贴电动两轮车购买、使用须知,并现场向店主、销售人员宣传电动两轮车政策法规。在东二环伞塔路口开展现场执法。

合标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

西安公安交警四大措施

全面开展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查处违规销售、挂牌现象

西安交警联合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市、区两级监督检查机制,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逐家开展联合检查,如发现销售门店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行为的,及时予以查处;如发现销售门店存在将过渡期号牌违规发放的,要收缴过渡期号牌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于销售门店销售行为混乱的问题,责令销售门店实行分区销售,设立醒目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区和轻便电动摩托车销售区。

加强电动自行车路面执法管理

西安交警在路面执法中,对发现电动两轮车无牌上路行驶,属电动自行车的可依法纠正处罚,并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进行宣传,鼓励群众更换合标电动自行车;属电动摩托车的进行查扣,并向群众宣讲电动摩托车登记、使用政策,引导群众申办机动车(摩托车)登记挂牌业务,引导群众办理机动车(摩托车)驾驶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灯越线、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政策宣传

通告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在辖区各销售网点逐一张贴须知。制作电动自行车政策提示卡,明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注册使用规定、法律后果及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各大队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分类告知、集中发放。组织通过媒体、自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积极组织媒体搜集群众反应的问题,联系相关业务部门积极解答,提高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引导企业、行业、群众积极响应相关政策。

做好专项行动保障措施

优化现场挂牌业务挂牌流程,在全市各车管分所、区县车管所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现场挂牌业务,全力保障过渡期满后挂牌需求。

通过此次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西安公安交警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联查、宣传引导,坚决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销售及违规发放过渡期号牌行为;无牌无证或违规使用过渡期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现象基本杜绝;上路行驶轻便电动摩托车挂牌率大幅提升,无证驾驶现象基本消除。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和专项整治活动的集中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支持率。(供稿:西安公安交警大队)

责编:马瑞琴

编辑: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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