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矿山生态保护工作,4月24日,洛南县环境分局组织召开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会,全县40余家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内容,宣读了县环境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通报了未编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企业名单,并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和实施有关流程及要求进行了详细培训,分管局长作了强调。
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到编制及实施《生态环境治理方案》,不仅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更是各企业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要依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要克服困难,快速完成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各有关企业要加强沟通,编制及实施过程中存疑及时与技术单位、生态环境部门沟通,限期完成方案编制任务。要紧盯方案,依法依规落实生态环境治理各项措施。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方案》中的专家意见落实落细各项治理措施,并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其他三个《方案》相结合、与企业环保竣工验收相结合,与矿业“五化”相结合。
要增强敬畏,扎实推进矿山企业环境管理治理上水平。县环境分局将定期对企业方案编制及生态环境治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力促企业扎实做好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赵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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