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渭南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近日,县司法局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组成自查小组实地督查,采取“三动一静”的方式(看硬件设施、看阵地建设、看资料台账,听取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苏坊镇桥绒村以及龙阳镇东王村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自查工作。
自查小组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认真逐一对照,深入了解是否有保留、撤销、注销称号的情形,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立即落实。从自查情况来看,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各项工作比较规范,经济条件落后的村,整体工作有待提升。总体上讲,“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基本能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制度建设规范、普法宣传扎实,但也发现了一些不足,阵地维护不到位、台账有所欠缺、村民会议记录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等问题,后期自查小组还将开展“回头看”督查落实整改情况。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为契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程。(刘斯俊)
编辑: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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