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建设 为民办实事,延安市宝塔区法院执行局快速反应成功“复活”执行一起终本案件

为民办实事,延安市宝塔区法院执行局快速反应成功“复活”执行一起终本案件

(刘朋涛)2021年4月21日,延安宝塔区法院执行局快速反应成功“复活”执行一起终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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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马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终本谈话中,办案人郭酹告知申请执行人,如其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财产线索或者了解到其行踪后第一时间联系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马某某电话联系办案人郭酹称,其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行踪。郭酹在了解详细情况后马上向主管领导、院党组成员徐成红进行汇报。徐成红当即进行了部署,安排相关人员配合郭酹展开工作。4月21日早晨6点10分,在申请执行人配合下,宝塔区法院执行干警郭酹、张英男驱车来到目的地将被执行人依法传唤至宝塔区法院。随后,办案人通过阐明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告知被执行人现在面临的法律风险和仍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联系家属通过银行转账将所欠款项49380元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向宝塔法院交纳执行费。至此,该案债务得到全部履行,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在此,宝塔区法院再次提醒各位申请执行人,如您的执行案件被人民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也就是说“终本”不终止!

责编:刘朋涛

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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