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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公益检察联络员制度成长记

(张颖)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引导、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和参与公益诉讼宣传,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19年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公益检察联络员制度。

2020年4月,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公益检察联络员聘任暨培训会,为特邀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热心公益的社会人士颁发了公益检察联络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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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对首批聘用的24名公益检察联络员进行公益诉讼业务知识培训。公益检察联络员制度建立以来,联络员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积极互动,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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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线索,及时立案后进行深入调查,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在提供案件线索的同时,公益检察联络员还列席参加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和检察建议宣告,提升了社会监督行政机关履行检察建议的力度,增强了检察建议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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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安康市人大内司委主任艾明甫一行在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自清、石泉县人大副主任方隆菊的陪同下深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视察调研,听取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汇报,各位领导对公益检察联络员制度高度认可。(王梨)

责编:张颖

编辑:江沨/刘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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