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建设 凤县:借助“外脑”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水平

凤县:借助“外脑”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水平

为深入贯彻高检院关于积极探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人员的专业优势,借助“外脑”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日前,凤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来自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的8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被聘任为凤县检察院兼职检察官助理。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张宝忠、凤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小锋应邀出席会议,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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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宣读了《凤县人民检察院兼职检察官助理选任办法(试行)》及首批兼职检察官助理人员名单。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晨欣介绍了凤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受聘任的兼职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受聘任的兼职检察官助理代表作了表态发言。马小锋副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讲话,他要求全县各镇、各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凤县生态文明建设,加快高品质幸福凤县建设步伐等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配合协作,积极支持县检察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各镇、各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基础上,要依法查办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认真回应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反馈。

强化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执法力量。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执法职能、下移执法重心、创新执法机制,有效改善多头执法,节约行政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完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起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法治讲座、集体学法等形式,领导干部要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公正执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公开、案件评查、责任追究等监督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搞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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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张宝忠在讲话中对凤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对受聘任的检察官助理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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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就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四点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服务党委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聚焦重点、履职尽责。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要全面加强学习,当前要把认真学习《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作为头等大事,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检察机关贯彻《决定》的意见,争取支持。要把学习业务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坚持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

拓展领域范围,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强化办案力度。除办理好法律明确赋予的“4+1”领域案件外,还要积极探索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尤其是要把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医药物资领域等损害公益案件作为必办案件,扩大办案影响力。

严格办案程序,坚持精细规范、提升办案质效。要加强对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判决执行全流程的跟踪监督,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对办案中遇到专业问题,要学会借用外脑,充分运用好检答网,省、市院专家库等,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要依法规范办案,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守好案件质量这个生命线,坚定检察自信,用实干实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价值。

责编:张颖

编辑:武明/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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