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张银行卡、4万余元低保金和高龄补贴,这名干部突破底线、丧失原则、私欲膨胀,4年间一次次取款让他一步步滑向深渊…
被告人苟某某为某乡镇财政所干部,2012年,其开始负责保管为村民集中办理的每张预存10元金额的252张银行卡,后苟某某私下到ATM机以“000000”“111111”等常见初始密码确定了银行卡密码,并先后使用186张银行卡在县城多家超市刷卡消费1867元。
后来,苟某某通过逐一查询,发现其中三张银行卡有大笔资金到账,苟某某便先后多次刷卡消费、用于投资基金、房屋装修共计4万余元,直至案发。
2020年9月,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苟某某犯贪污罪,向城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苟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所退缴4万余元脏款按相关规定处置。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人到中年面对的压力和诱惑更多,更是要守初心、讲原则,一张张余额10元的银行卡虽不起眼,但它却一寸又一寸的击溃了被告人苟某某的贪腐防线,一次次的小额刷卡消费变成数万元的贪污腐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利益面前,苟某某没能守住底线,放松了警惕、以至于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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