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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检察院:送法进校园 关爱未成年人

为贯彻宣传最高检、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九部门联合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提升教师的法律意识,加强教师在教育工作中的防范意识,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及未检部门检察官在洛川县凤栖中学召开以“送法进校园,关爱未成年人”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讲会,使教师能够在执教的过程中,凸显榜样力量,模范依法执教,以身作则,使依法自我保护在未成年人的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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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上,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志强组织学习了通知精神及此次宣讲的目的和重要性,员额检察官、未检办副主任张宇宣讲《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并对意见涉及的内容进行了释法解释,明确了教师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角色与职责。洛川县凤栖中学50余位教职工听取了宣讲,凤栖中学校长孟昌斌主持会议。

该校校长孟昌斌强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对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如何更好的管理和教育未成年人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教职工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广阔的蓝天,也他们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乐园!

此外,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屈永荣强调,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共同努力,要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更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和保护措施,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相关规定,以这次宣讲会为契机,切实做好未检工作。(杨媛)

责编:张颖

编辑:王玲/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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