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野猪破坏庄稼,可以通过当地镇政府帮忙解决,而不能做违法的事……”“我错了,我认罪,希望给我宽大处理,以后再也不敢了……”近日,岚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晓罡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时的办案场景。
在讯问过程中,甘晓罡告知了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犯罪事实及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释法说理。在听取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后,综合考虑案件性质、情节和犯罪嫌疑人身患癫痫病且为贫困户等因素,提出了即达到惩罚犯罪目的又体现司法关怀的精准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现场签署了具结书。
自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该院积极推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成为办案新常态,通过检察长带头办案做“头雁”,引导激励检察官适用新要求,提高办案质效。尤其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施行以来,该院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以院领导带头办案为抓手,全面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今年以来,岚皋县检察院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2%,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王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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