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酒后挪车,距离较近,危险不大。其实不然,从喝完酒发动车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走在了违法的边缘。毕竟,谁都不知道,危险会在何时何地降临,只有存在安全隐患,就有引发交通事故的可能。近日,米脂县交警大队桥河岔中队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人员两名,且两人都是因为酒后挪车而被查处。
驾驶员王某某在城郊镇背川线喝酒后,家门口路边挪车,被民警查获,此人2016年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路边挪车被查,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此次第二次被查后,应从重处罚,中队对其处以吊销其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
驾驶员马某某在杨家沟镇杨家沟纪念馆大门口,因酒后挪车被群众举报,经民警调查后证实,该驾驶员确定为酒后驾驶机动车从杨家沟纪念馆大门口挪到边上几米,中队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
米脂县交警将持续保持打击涉酒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通过集中整治、机动打击、零点行动等措施,不断加大酒驾查处力度和宣传曝光力度,坚决遏制酒驾醉驾高发态势,同时,也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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