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8月18日,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就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申请外出务工召开公开听证会,促使司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公信力,做好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在听证会上,王某某陈述了诉求,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对矫正对象的调查情况,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认为其在不脱管、不漏管的前提下可以在汉中市内务工,符合《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社区矫正的主管部门就王某某的诉求进行了充分的评议,并现场对王某某进行了就业指导,阐明了利害关系,表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该珍惜,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自己努力,反省改造,来感恩和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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