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建设 兴平法院:公开宣判李某等23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兴平法院:公开宣判李某等23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8月7日,兴平市人民法院在兴平市看守所、礼泉县看守所依法公开宣判以被告人李某为首的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荣 兴平法院: (1).JPG

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20年至1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60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荣 兴平法院:.JPG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攫取经济利益,纠集任某某、丁某某等人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兴平等地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生活、社会秩序。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李军委)

(责任编辑:张颖/刘忻)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荣耀陕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荣耀陕西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荣耀陕西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29-87551060

邮箱: rongyaosx@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