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张某在三原县经营灯具、电料生意,与被告李某一直是多年的朋友与合作关系,被告李某多次从原告张某处购买灯具、电料,但因被告自身原因一直未向原告结清欠款,共拖欠原告灯具、电料款21911元。
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合法权益,故将被告诉至法院。案件虽不复杂,但陈法官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严肃处理,确保说出的每一句话、出具的每一份调解协议都经得起推敲和检验。
三原法院综合审判庭陈楠法官先是分别对原告张某的诉求、想法进行记录、劝解,对被告李某逾期未还欠款的原因进行询问和了解,并提出解决方案。
在耐心劝解下,被告李某自愿清偿原告张某灯具电料款。张某体谅李某现实处境,作出让步,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并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同,随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
案件的最终和解,不仅化解了一起纠纷,也使昔日怒目相向的朋友又高高兴兴地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同时,三原法院综合审判庭陈楠法官亲民为民的工作作风也给当事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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