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建文明 礼泉法院:记阡东法庭一起调解离婚案件

礼泉法院:记阡东法庭一起调解离婚案件

(朱刚)近日,礼泉法院阡东法庭收到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结婚已二十余年,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女儿现已成年。原告诉称,其与被告因性格不合婚后经常争吵,并自2018年1月份争吵后,分居生活至今,其与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请法院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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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了解案情后,礼泉法院阡东法庭法官便通知被告到庭,进一步了解案情的详细情况,并希望听取被告关于离婚与否的意见。但被告到庭后,情绪激动,痛陈原告之过。被告认为,原告作为母亲和妻子都不称职,但为了家庭完整,他仍是不同意离婚,希望法院多做原告工作。了解原、被告双方意见后,该法庭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两人见面后,不仅是相顾无言,简直是看都不想互相看一眼。最终,还是法官打破沉默,让两人推心置腹地聊聊,到底有什么问题,还能不能继续生活。原告遂说:“没什么好谈的,离婚”,被告也不与原告交流,直接向法官说:“原告就这态度,也没什么好谈的,反正我不离婚。”法官见状,只能将原、被告分开,再次向被告做调解工作。

法官对被告说:“你看,原告已经是二次起诉了,态度又如此坚决,说明她不是要跟你置气,是真的决定要离婚,你虽然心疼孩子,希望能给孩子完整的家,但是你与原告之间的问题不解决,原告既不回家又不与家人联系,你空守着婚姻,对孩子也没有任何好处,你再好好考虑考虑吧。”

经过法官的多次调解,原、被告终于就离婚事宜达成调解意见,原被告离婚,儿子由被告抚养,并由原告一次性支付被告孩子抚养费、经济帮助款等40000元,双方也终于为了孩子言和,案件圆满解决!(王杨鸥寒)

责编:朱刚

编辑: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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