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9日下午3时,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召开了2022年燃气安全工作会,全县7家燃气经营企业和30余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参加了会议。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该县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市、县燃气管理安全生产相关会议要求,同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职责。
会上,燃气办陈杰同志认真传达了市、县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相关要求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学习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剖析了近年来国内几起较为典型的事故案例,并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巡查台账,做到不疏不漏,不留死角;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强化风险预判能力,全面推进燃气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燃气安全自排自查自纠工作。(供稿: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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