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客观评价各县(市、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按照《延安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要求,延安市食安办组织发改委、农业农村、卫健、公安、生态环境、教育、科协、市场监管等8个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于2月22日对全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考核前,延安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彦主持召开了本次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部署会。陈彦强调,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评估,是对过去一年工作成效的检验和衡量,是检验县区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标,也是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重要抓手,要以此次考核为抓手,切实推动各县区食安工作。
陈彦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站在为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安全的高度,本着对市委、市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考核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单位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细则,严格按照考核评分细则,对标开展工作,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准确,经得起检验。
会后,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市食安委参评食品安全工作单位开展集中评议考核工作。此次考核是在前期各县(市、区)自查自评基础上,统一将自查自评报告和举证资料按细则顺序带至评审现场,开展的部门集中评审,各相关单位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及上报的证明材料,逐条对《考核细则》中涉及部门负责评分的内容进行打分并形成评审意见。(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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