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保护全县野生动物,近日,府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将宣传重点放在各个镇农贸集市,向来赶集的群众精准宣传当地哪些动物是野生动物和禁止非法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本地野生动物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11月23日,森林派出所民警联合县林业工作站、县杜松天然林管护、新民派出所在新民镇农贸集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活动中,现场民警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录音,深入到集市卤肉摊、肉店、饭店进行面对面宣传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向赶集群众发放《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破坏野生动物的通告》《府谷县公安局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和禁食野生动物宣传单、森林防火宣传单等宣传资料,让现场群众了解哪些是动物是保护动物,知道捕杀、食用石鸡、野鸡、野兔等本地常见动物是违法行为,全面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活动中,府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共发放倡议书1000余份,各类传单4000余份,发放宣传品600余个,收到了预期效果。(张 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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