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悦)7月30日,蓝田司法局普化司法所联合普化镇人民政府在楸树庙村开展“法治宣传进农村、推动法律服务惠民生”活动活动由普化司法所所长孟飞同志主持。
会前,在蓝田县普化镇楸树庙村村委会悬挂本次开展法制宣传标语4处,向前来开会干部及群众发放民法宣传彩页、农村实用法律知识手册共计500余册。
在法律宣讲活动中,,蓝田县司法局法律事务科科长黄杰同志进行了《民法典》专题辅导讲解,黄杰科长以案说法,对法律条文解读非常切合实际生活,从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遗产继承、酒驾处罚、不动产登记、农民工讨薪等法律援助案件为普化镇村干部及群众进行了一堂深入浅出、内涵丰富、分析透彻、精彩纷呈的《民法典》辅导讲课,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学习理解《民法典》很有帮助和启发。
普化司法所所长孟飞同志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好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用好法律手段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时时以《民法典》来规范自己,事事以《民法典》约束自己,决不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切实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后普化司法所干部同普化镇楸树庙村干部就人民调解工作召开探讨会,孟飞同志要求,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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