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 旬阳县检察院:食品安全存隐患,诉前磋商促整改

旬阳县检察院:食品安全存隐患,诉前磋商促整改

日前,旬阳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县域内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该院立即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该超市存在散装食品标识内容不规范问题,遂启动诉前磋商程序,通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该超市进行实地查看,随后召开诉前磋商会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行监管职责。

经过分析研判,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案系超市经营管理人员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散装食品进行规范标识,导致群众误解为销售过期食品。该院随即要求监管部门快速启动执法程序,在县域内开展食品安全标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诉前磋商是指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就如何解决公益损害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目的是促进问题快速解决。此案经过磋商,行政执法部门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行动,确保食品安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磋商这种相对缓和的方式,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助推问题得到快速解决,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能作用,体现了检察机关落实“民生无小事”的责任担当。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食品安全作出重要指示。为此,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四个最严”等专项行动,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旬阳县检察院在办理食药安全领域案件中积极运用诉前磋商程序,既是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的有力举措,也是履行公益职责的具体实践,更是高效维护公共利益的有效方式。今后该院将在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领域持续发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责编:张颖

编辑:武明/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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