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2日,由合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合阳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合阳县检察院依法从快严厉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决心
合阳县检察院张东副检察长首先宣读了起诉书,指控了以张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其成员实施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赌博、偷越国境、窝藏等涉嫌10个罪名的35起犯罪事实。
在举证质证环节,面对辩护人及部分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公诉人从容应对,有条不紊分宗出示全案证据,就证据的来源及证明目的作了完整的表述,有力地指控了11名被告人的罪行;面对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质证意见,公诉人灵活应对,有理有据地进行了驳辩。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紧紧围绕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论证,针对各宗罪名争议的焦点进行重点论述,措辞严谨,铿锵有力;在第二轮辩论时,公诉人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论辩,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整个庭审持续两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高质、高效审查案件。这次庭审的圆满结束也为合阳县扫黑除恶收官之年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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