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绥德县满堂川镇驾驶员王某,持B2驾驶证驾驶中型自卸货车在339国道965公里+100米处,因违规载客5人以上,被当场查获。佳县交警依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对驾驶人王某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被记6分。
入冬以来,佳县交警大队集中开展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大队领导亲临基层进行调研,召集各中队长认真分析辖区交通形势,总结冬季道路交通运输特点,针对性采取预防措施。
各基层中队按照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及时调整警力部署,24小时全天候坚守在国省道、乡村道路一线,采取线上线下协同作战、机动灵活错时巡逻配合的作战方式,加强路面管控,重点打击超载超速超员“三超”违法行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现状,预防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货运车违规载客并不多见,更不说载客五人以上。对于近日查获的驾驶人王某货车违法载客问题,经调查,王某当日,在佳县王家砭镇王寨村给某电建公司工程干活,晚上8时左右,结束准备返回在工业园区的住房内休息,结果公司接送工人的两辆面包车一辆去了榆林,另一辆在半路上出了机械故障不能来接下班工人。王某也知道自己驾驶的货车是自卸货车,驾驶室核载三人,不可以运载十几个工人的。
零下十几度的晚上,工人们情绪十分激动,得到王某拒绝工人乘坐该车时,就出言不逊,言语相当野蛮,有的甚至使用威胁话语。
无奈之下,王某将工地上的15位工人全部装载(驾驶室3人,货箱12人),而且派一辆货车在前面一路侦查,看是否有交警查车。王某的车紧跟在前车后面,设想着当前车被交警检查时,自己快速超越前车通过检查点。没想到,在339国道的965公里+100米处巧遇王家砭交警检查,结果被当场查获。民警现场联系到其他车辆将15名工人安全转运回宿舍。
为了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王家砭交警中队中队长任晓涛和指导员张继祥带领民警张晓涛、谢万华、张锦钰、任双前往该电建公司向负责人就交通安全问题进行专题约谈,明确了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就王某严重违法行为向辖区各企业、工程管理方、监管方做了典型案例通报。
这起严重违法行为的及时查处,消除了一起事故隐患,警示了货运车驾驶人,也教育了乘车的工人,惊醒了企业和管理方,获得群众赞誉。(李学伟)
(责任编辑:杨阳/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