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洛南县通过推进保护区划分、加强设施建设、强化风险防控等措施,全力提升饮用水源保护水平。
推进保护区划分。持续深入开展城市、城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洛河上游城市集中式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通过省级审批,划定并通过审批“万人千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8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7个,划定率均达到了100%,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加强保护设施建设。投资1829.91万元,实施了洛南县洛河上游水源地水源保护设施提升及水源涵养项目,投资645万元,完成8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项目建设,投资430余万元,开工建设了17“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水源地全覆盖,水源地界标、宣传牌、交通警示牌、隔离防护网、防撞护栏等保护设施进一步提升。
强化日常管理。整合生态环境执法、镇办网格员、群众监督等力量,建立“专业队伍+基层力量”的巡查体系。加强科技赋能监管,利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涉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排查保护区内排污口、养殖点、农业面源污染、交通穿越、标识缺失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推进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加强水源地周边面源污染管控,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模式,指导农户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改用生物防治技术。
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水源地常态化监测机制,在洛河上游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安装了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pH、溶解氧、氨氮等指标,数据接入县级环境监控平台,实现“实时预警、及时处置”。同时,定期对城市、城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坚持每季度向社会公开1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状况。洛河上游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8个“万人千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17“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达标率100%。
强化风险防控。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并分别编制了城市、城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充实了应急物资储备库,新增了应急设施及设备,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供稿:洛南县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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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