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改革创新 榆阳区司法局金沙路司法所:司法调解显担当 春风化雨解民忧

榆阳区司法局金沙路司法所:司法调解显担当 春风化雨解民忧

8月19日,陕西省榆林市突发暴雨大风天气,金沙路街道公园社区楠苑首府小区摩托车棚被强风掀翻,导致楠苑首府及相邻的泰发祥云筑小区共7辆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涉事物业公司与车主就责任认定产生严重分歧:物业公司认为属不可抗力,不愿全额担责;车主则指出物业日常管理与设施维护存在疏漏,应负主要责任,矛盾持续升级,社区和谐稳定面临挑战。

面对僵局,8月27日下午,在公园社区第一书记贺新源和党总支书记张娟的共同牵头下,组织物业公司代表、车主前往金沙路街道综合治理中心“老张调解室”寻求帮助。金沙路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响应,与“老张调解室”的张德雄、“春风化雨工作室”的王艳春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张德雄与王艳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事故事实与情理,首先耐心倾听各方诉求,梳理矛盾焦点。针对“不可抗力”与“管理疏漏”的责任争议,两人向双方细致解读相关法律条款,结合类似案例阐明责任界定标准,引导物业方正视摩托车棚抗风能力不足背后的维护责任,也引导车主理性看待极端天气的客观影响。同时,他们注重换位思考引导,让双方充分理解彼此立场,逐步化解对立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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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达成共识:物业公司同意按责任比例赔偿车主损失,6辆车分别赔偿2000,另外一辆损坏严重赔偿2200元,共赔付14200元,并立即对摩托车棚进行全面修复与结构加固,消除安全隐患。车主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双方于9月9日下午再次见面,完善收据手续并现场微信转账。至此,这起因极端天气引发的社区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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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金沙路司法所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助力基层治理的生动体现。张德雄与王艳春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专业素养,以“春风化雨”般的沟通方式化解矛盾,既维护了居民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社区和谐稳定。

榆阳区司法局金沙路司法所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司法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深化与金沙路街道“老张调解室”“春风化雨工作室”的联动,为群众搭建更高效的矛盾化解平台,以专业服务筑牢社区和谐根基。(供稿:榆林市榆阳区司法局)

责编:马俊理

编辑: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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