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改革创新 宝塔区司法局柳林司法所所长张燕:履职尽责不改为民初心

宝塔区司法局柳林司法所所长张燕:履职尽责不改为民初心

(左悦)大家好!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所长,除了负责司法所全盘工作外还承担着柳林镇政府的信访工作。首先介绍一下柳林镇和柳林司法所的基本情况:柳林镇地处市区南郊,是延安的南大门,流域面积267平方公里,辖22个行政村,5个社区,现有农业人口27640人,居民34276人,流动人口52460人。我所成立于2005年,位于宝塔区柳林镇政府院内,共有办公用房3间,总建筑面积103平方米,现有工作人员2名。建所以来,我所共受理各类纠纷486起,成功化解462起,成功率达95%。其中防止矛盾激化237起。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1680人次。举办各种法治培训班、法律讲座共587场次、知识竞赛19场、文艺演出12场、法律咨询935次,印发各种普法资料11万多册,全镇法律宣传普及率达100%。

下面,我跟大家分享我们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一些做法。

柳林司法所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调查评估126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69人,解矫237人,在矫32人(其中缓刑29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未发生一起脱管漏管现象。我是2017年3月份接手司法所工作,当时工作人员就我一人,承担司法所全部工作,社区矫正对象最多时有76名。社区矫正对象多、工作任务重,有时忙的真是力不从心,但作为一名司法所工作者,我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工作上来不得半点马虎,只能尽责不能敷衍,只能前进不能倒退。

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推进基层社会法治进程,有效降低辖区犯罪率。

柳林镇地处城乡结合部,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针对村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社区矫正对象存量较多的现状,我结合基层司法工作实际与北京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联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讲座,前半年一般是从一村一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挂牌入手,争取镇、村两级干部的支持,紧紧围绕“七五普法”重点任务,每到一村(社区)举办一场法治教育宣传讲座,重点讲解宪法、选举法、国家新的法律法规等,后半年则通常是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对柳林镇27个村组、社区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各类实用型法律,比如婚姻法、劳动法、合同法、网络安全法、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等法律进行宣传,发放各类法律书籍、普法宣传彩页,现场解答群众疑难困惑,通过宣传和讲解法律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关心身边人、关注身边事,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规范化实施监督管理,狠抓措施落实,严防脱管失控,坚决维护社区矫正权威。

社区矫正是一项特殊的工作,面对的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罪犯。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性任务,我所坚持落实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和区司法局相关要求,在法律的框架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按照《社区矫正法》关于调查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针对案件和被告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指导调查工作,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根据评估结果判断是否适用社区矫正。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从“入矫”至“解矫”整个过程的监督、管理、教育等各方面情况均记录在案,每份档案均能达到“材料齐全完整,手续完备无缺,外观整齐美观”的标准。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行为监督,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加强教育矫正,不断强化其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四是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坚持每个月20号组织社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使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并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一次位置共享及不定期电话汇报抽查,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引导他们自觉树立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价值观。五是认真落实社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责任制度,统一保证人、家人、村两委(社区)、司法工作人员思想,提高认识,责任到人,认真梳理,加强防范,与派出所、村两委及家庭监督人加强联系,对本辖区内社区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庭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六是认真做好社区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定位管理、轨迹查询、电话抽查等措施使每个社区社区矫正对象都在管控视线范围内,确保社区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七是推动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进程,积极与柳林镇党委政府对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进行一次公益劳动,帮助辖区困难群众挖鱼鳞坑、作务果树、修梯田、种西瓜,通过一次次的公益劳动,不仅修复了社会关系,还培养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使社区矫正对象掌握一技之长,为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打好基础。

个性化开展教育帮扶,真诚真情换真心,刚柔兼济促转化,有效增强教育矫正效果。

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所以,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仅仅依靠刚性规定和强制性措施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言行是远远不够的。我认为:社区矫正是体现我国刑罚执行柔的一面,让罪犯在社会上服刑本身就是人性化执法。社区矫正对象虽然触犯了法律,但他们也需要关心尊重,得到关心和尊重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所以,我在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同时,突出了人性化管理,把社区矫正对象当做自己的朋友,利用闲暇时间经常跟他们一起促膝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及思想状况,赢得他们的信任,使他们在入矫短时间内就重新树立起对新生活的信心。我给大家说说去年年底新接收的两名矫正对象的情况。在对被告人才某(化名)进行调查评估时,我们去派出所调取了她的违法犯罪记录,结果A4纸小四号字体满满打了一页,31岁,吸毒史就11年,曾经戒毒所强戒三年,之后吸毒、盗窃多次犯罪,我所建议对其不适用非监禁刑罚,但因该犯处于哺乳期,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我多次和局里协调拒接,但局里表示法律规定哺乳期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只得接收,当时我顾虑特别大。接收后我把她列入严管对象,每周报到两次,每周尿检一次,我每天上班第一时间先查看才某24小时的行动轨迹,发现才某提供的住址是燕沟某小区,但并不在此居住,就把她叫到司法所,刚开始她不承认,我就把她的行动轨迹调出来让她自己看,并告知她对抗矫正管理的后果,最后与她谈人生讲道理,通过和她慢慢谈心了解到她小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十几岁她就没人管,沾染上了毒瘾,之后的日子自己都放弃了,报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态度过日子,我劝导她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不能自暴自弃,只要改过自新还为时不晚,要对自己的人生和未来做打算,即使不为自己也要为了孩子打算,自己走错是因为无人关爱,不能让你的孩子再步你的人生,从现在开始好好找份工作,踏踏实实生活。谈了整整一上午才某痛哭流涕,我让她平复一下心情,回去把我说的话好好想一想,过了两小时才某给我发了一条信息,她说:“姐,听了你的话对我的触动特别大,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给我说过这些话,回去想了很久,愿意洗心革面从新开始,愿意找份工作好好干。”她之后表现都特别积极,四处找工作,现在才某已应聘做了某公司的一名生活管理员。还有一名矫正人员张某(化名)因为老婆跟人跑了,自己又违法犯罪别人都歧视他,导致心里比较扭曲,刚入矫时特别抵触,和他谈话戒备心特别强,我和工作人员刘佰龙多次和他谈心,并邀请心理咨询师给他做心理疏导,得知他生活特别困难,我就找柳林镇政府为他争取临时救助,并四处帮他找工作,他得知后深受感动,他说:“张所,你对我就太好了,事情发生后就没有一个人把我当人看,包括父母和兄弟姊妹,更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助我,你为我做这么多让我好感动,请你放心,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绝不会再犯法,只要有活干再苦再累都不怕。”说实话,对这两个矫正人员我真的费了好多心思,但看到他们的转变真的感到很欣慰,至少我的辛苦没有白费。

务实化开展人民调解,协调镇村两级关系,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建立教育帮扶工作网络。

我结合辖区实际,整合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平台,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和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整合联动,积极调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了疑、难、杂各类问题。由司法所和律师为主负责处理的几起上访和被新闻曝光的热点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为维护镇、村两级公信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司法所属双重管理,也正是本着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的融入和融合,本着为民服务的初心和坚持,司法所与镇、村两级领导干部以及各村(社区)群众建立起了密切而良好的工作关系,顺理成章地搭建起了由政府工作人员、司法所干警、专业法律工作者、德高望重的村干部以及普通群众组建起来的教育帮扶网络。这些年,我和小刘定期走访辖区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状况,对一些家庭情况特殊、经济较为困难的人员向柳林镇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困难帮扶,为确有困难的安置帮教对象进行临时救助,有的还被政府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有劳动能力的,向他们提供务工信息,帮助联系用工单位或在村上打工,帮助他们更好、更早的回归社会、融入社会,防止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谈谈我在基层司法所工作中的一点感悟:基层司法所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既要协调上下,又要融洽左右,既要完成司法局的主体工作任务,还要配合镇政府完成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因此,作为司法所所长,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牢牢把握司法所的发展方向,还要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要善于围绕乡镇党政中心工作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做到勤请示、勤汇报,要加强部门联合联动,整合工作力量,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上下左右以及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确保司法所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作为司法所所长,我深感任重道远。当好一名司法所长,要有一种勇挑重担、敢于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要做一块凝聚人心、干好工作、带好队伍的基石,要当群众的贴心人、工作的领头人、学习的带头人、专业的领路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去,为“红色延安、法治宝塔”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相关法律名词释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结束语

没有豪言壮语,没有鲜花掌声,他们扎根基层一线,用辛勤的汗水和艰苦的付出,践行“立足岗位做奉献,司法为民当先锋”的初心使命和担当作为,勇做“平安宝塔”的守护者。

为司法所长点赞!

责编:左悦

编辑:章闻/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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