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朱某将一面写着 “司法秉公,复议为民” 的锦旗送到了紫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表对紫阳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2024年8月,紫阳县某中学教职工朱某暑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返程途中受伤,朱某申请工伤认定,行政机关调查后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朱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通过组织调查、听证、协调和解,促使行政机关重新开展调查,最终改变了原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既维护了朱某的合法权益,也推动行政机关规范履职。
为民解忧,行胜于言。这面锦旗既是对行政复议机关践行“公平公正、复议为民”的高度评价,也是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充分认可。
近年来,紫阳县行政复议工作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持续强化政治建设与专业能力建设,坚持复议为民初心使命,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依法运用纠错、调解等手段,促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供稿:紫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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