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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实践论》有感

《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指从实际对象出发,探求事物的内部联系及其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事物的本质。

“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始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和灵魂。把坚持实事求是贯穿于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之中,贯穿于党的各项事业和工作之中,彰显了党的思想路线的引领和保证作用。

“实事求是”纳入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大贡献。毛泽东为什么能提出“实事求是”?从已经出版的毛泽东著作中寻找“实事求是”一词,最早见于1938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模范。因为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只有远见卓识,才能不失前进的方向。”六届六中全会批判王明错误路线、明确肯定毛泽东领袖地位,“是决定中国之命运的。”在这样的会议上提出实事求是,意义十分重大。这之后,1940年1月,在毛泽东重要的政治代表作《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探讨中国向何处去、怎样引导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之路时指出:“科学的态度是‘实事求是’,‘自以为是’和‘好为人师’那样狂妄的态度是决不能解决问题的。”1941年5月19日,毛泽东在延安干部会上作《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时,第一次解答了什么是“实事求是”。这之后,实事求是成为毛泽东经常谈的一个概念,也成为党的会议和文件经常提出的一个要求。

“为人民服务”和“实事求是”,是毛泽东留在中国人民心中相互联系又指向不同的两大根本观念,是毛泽东思想的两个主要的基础性成分。“为人民服务”是讲一切工作的目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毛泽东所有号召和所有题词中,排在第一位的最有影响力的让中国人民刻骨铭心的是“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是讲一切工作的思想方法、一切工作所应遵循的思想路线。毛泽东所有号召和所有题词中,仅次于“为人民服务”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人所共知的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是由“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目的、根本立场决定的,又是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要求、根本途径。毛泽东认为中国革命只能从这样的中国实际出发,才能搞成功。1930年5月,毛泽东写的《反对本本主义》,就是号召大家调查研究,把中国的实际情况搞清楚。他指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我们需要‘本本’,但是一定要纠正脱离实际情况的本本主义。怎样纠正这种本本主义?只有向实际情况作调查。”“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可是,毛泽东的这些正确认识,在中共中央的领导权掌握在围着共产国际转的领导人手里时,难以成为全党的共识。这个问题是经过遵义会议到延安逐步解决的。毛泽东从井冈山到赣南闽西农村根据地的斗争,为形成“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实践基础。

从《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矛盾论》《实践论》来看,此时毛泽东已娴熟地掌握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哲学方法。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其一,是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和《矛盾论》中都引述和强调的,“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这使毛泽东形成了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应该着眼其特点和着眼其发展,娴熟地掌握了重视事物的特殊性和正确处理特殊性与普遍性关系的方法。其二,是在《实践论》中引述和强调的,“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这使毛泽东形成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的目的、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标准的认识论,娴熟地掌握了正确处理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关系的方法。毛泽东经过长征到陕北,在研读马列著作的基础上,从中国革命的实际出发,通过《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论述了党的政治路线;通过《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述了党的军事路线;通过《矛盾论》《实践论》,论述了党的思想路线。这些为不久之后确立以“实事求是”为名称的思想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础。毛泽东的《实践论》有个副标题:“论认识和实践——知和行的关系”。这个知和行的关系,是从孔夫子到孙中山的中国思想家们一直讨论的问题。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和《矛盾论》中两次引用孙武“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话,并强调:“我们不要看轻这句话。”他既看到了这句话中存在着“认识客观实际中的发展规律,并按照这些规律去决定自己行动”的认识论意义,也看到了这句话中包含着掌握对立统一规律的辩证法意义。这些为能用中国字、中国话表达出马克思主义内容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普通党员和普通老百姓都能理解的中国文化基础。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对实践精神的中国化理解,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直以来所秉持的基本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仅是对我们律师的道德要求,更是对律师职业的敬畏。它要求我们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法律的精神实质与实践相结合,确保我们的每一个决策都是基于最真实、最准确的信息。

这个原则深深烙印在我的执业理念中,成为我处理每一个案件、每一个争议的核心指导。我坚信,只有真实、准确地反映情况,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才能赢得法律的公正,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实事求是的原则也意味着要有勇气面对事实,不回避问题,不掩盖真相,其中蕴含着浓重的实践精神。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我们不仅要深入研究法律条文,更要深入了解事实背景,以便为当事人提供最全面、最准确的法律意见。(作者:邱跃勇系泾阳县政协常委、陕西太柏律师事务所主任)

责编:王薇

编辑: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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