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建设 洛川县老庙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五一”节前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洛川县老庙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五一”节前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预防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懈怠、行为放松等现象。4月28日,洛川县司法局老庙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暨“五一”节前安全警示教育。

针对五一假期长、民间喜办宴席、人群易聚且易发争端等特点,司法所工作人员以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十不准》《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等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以生动的案例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切勿以身试法。同时,重点讲解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强化身份意识,摆正位置,以案为鉴,珍惜自由、敬畏法律,时刻保持警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假期每天按时打卡,杜绝关机和人机分离的情况发生。

随后,工作人员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收看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大讲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专题讲座,促使他们认识到自己作为社会一员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应肩负的责任,在今后的生活中自觉成为国家安全的守护者。(供稿:洛川县司法局老庙司法所)

责编:马俊理

编辑:欧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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