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的精神,夯实基层法治建设。8月14日,岐山县蔡家坡司法所举办岐山县调解“枫”采案卷观摩暨蔡家坡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会。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兼镇调委会主任李新波主持会议,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宏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黄源、县调解协会会长蔡科岐、陕西菲格(岐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敏娟出席会议,全镇35个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代表11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
观摩环节,岐山县调解协会会长蔡科岐组织参会人员对村、社区精选的90多份调解优秀案卷进行观摩学习,并以《人民调解卷宗》卷内目录编码、人民调解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查记录、证据材料、协议书等逐一解读,系统辅导。同时他结合自身多年从事调解工作经验和近期调解典型案例分享了实践经验,总结了全县人民调解卷宗存在的不足,建议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要通过“倾听、共情、引导”等方法,提高实战能力,规范编写卷宗。
优秀人民调解员经验分享环节,来自村、社区的三名调委会成员交流分享了基层一线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方法技巧和心声感悟,对参会人员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零胡村调委会副主任、全国优秀调解员李虎来同志以《发展“枫桥经验”,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为题分享了他从事调解工作50多年调处1000多起纠纷的方法和技巧;开发区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兼调委会副主任常茂以《小事不小视,调解中的细节把控与群众工作智慧》为题分享了社区调解工作要注重党建引领,健全三级网格长效机制;胡新村调委会副主任史荣慧以《以心换心解纠纷,以法为基促和谐》为题分享了从事调解工作多年调处化解100余起矛盾纠纷的技巧和从事调解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宁的心得体会。
会上,蔡家坡司法所长祁银侠当会领学了《岐山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实施办法》,重点强调补贴标准及纠纷认定有关章节,鼓励调解员规范制作案卷,积极申报案件补贴,提高工作积极性。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宏星就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积极规范编写卷宗,立卷成册,保留第一手调解原始资料,确保调解工作高质量完成。
最后,司法所特邀陕西省律师协会理事、宝鸡市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陕西菲格(岐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敏娟,以《争做“法律明白人”,共建和谐蔡家坡》为题开展培训,采取“理论+案例+答疑”相结合的模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实例,让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能更简单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不仅要做到懂法、守法,更要主动提升学法、用法的能力,并积极承担起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的重要职责,成为群众身边的“法治参谋”和群众信赖的基层“守护神”。
下一步,岐山县蔡家坡司法所将持续加强调解案卷指导和人民调解员队伍能力的提升,充分发挥其在法治宣传、纠纷调解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平安岐山建设筑牢坚实法治根基。(供稿:岐山县蔡家坡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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