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司法局针对社区矫正执法力量薄弱、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创新探索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通过整合执法力量、制定协作制度、明确协作方式,着力提高专业化、专职化和规范化水平,增强社区矫正执法权威性和严肃性。
坚持以问题导向
针对基层司法所人员少、力量弱、任务重,社区矫正工作专职化、专业化程度不高问题,起草试行方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经党组研究形成了勉县社区矫正“队建制”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组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中队,增强基层执法力量,解决制约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瓶颈问题。
划分联片协作区域
试行方案明确,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县执法大队、办公室、各执法中队工作。全县成立1个执法大队,统一指挥、调度、协调社区矫正执法中队。根据全县18个镇(街道)区位划分管理,划分5个区域成立5个执法中队。以勉阳街道等4个驻镇办司法所为第一中队,老道寺等4个驻镇司法所为第二中队,定军山等3个驻镇司法所为第三中队,元墩等3个驻镇司法所为第四中队,武侯等4个驻镇司法所为第五中队。每个中队由5—8名工作人员组成,实行中队长负责制。
明确协作方式职责
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由司法所负责自行依法开展,承担相应职责;片区执法中队承担协助支持、协调配合、补位职责,在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时,可统筹、选派其他司法所干部协助该所开展调查评估、走访、组织入矫宣告、解矫宣告、开展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工作。
目前,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已召开了“队建制”改革动员会,宣布了方案,落实了人员、制度,安排部署了协作工作,“队建制”改革正式启动。(来馨)
责编:马俊理
编辑:安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