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税金融 甘泉县税务局:践行“枫桥经验” 打造税务新“枫”

甘泉县税务局:践行“枫桥经验” 打造税务新“枫”

6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黄少华,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副教授王斌通一行,深入国家税务总局甘泉县税务局验收“枫桥式”税务局创建工作,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姜文军及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鲍红卫等陪同进行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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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黄少华和王斌通教授等查看了县局“枫桥式”税务局创建硬件情况,调阅了调解台账,并对创建机制、团队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解。黄科长和王教授对甘泉局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甘泉局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樊九平建立合作,将涉税咨询调解与“樊九平调解法”相结合,很好地传承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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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双方就“枫桥式”税务局创建工作的细节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验收组指出,要完善基础建设。调整部分资料内容,安装摄像头,做好案卷记录及时归档;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创建成果,制作宣传彩页,努力将“枫桥式+九平式”机制打造成一张靓丽的名片,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晓“枫桥式”税务局的“功效”与“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枫桥式”税务局创建的重大意义,推进税收共建共治共享,将传承“枫桥精神”扩展到全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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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甘泉局将进一步深化“枫桥式”税务局建设,加深与樊九平合作关系,打造“枫桥式+九平式”税务品牌,推动矛盾就地化解,依法尽职履责,真正发挥矛盾争议化解作用,让征纳双方沟通更方便,让疑难杂症解决更简单。(供稿:甘泉县税务局)

责编:杨阳

编辑: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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