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的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对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实现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都有着重要而现实的意义。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法律的完善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强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极大改善。然而,处在监管最底层的农村食品安全,由于基数广、分布散、问题多、监管难、流动性、意识薄弱、农村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低等多种原因,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难点和薄弱点。这需要从监管检查、宣传引导、惩治处罚等方面多措并举解决。
加强监管检查,常态化抽检化验
划分网格进行管理,明确食品安全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员职责,实现食品生产重点场所的全覆盖监管。施行农村红白喜事报备制度,申请人提前申请报备,相关部门届时安排专人现场指导检查卫生,确保宴席食品安全。在常态化检查的同时还要重点检查乡村及学校周边小卖部、小作坊、小餐馆、学校食堂等,严查过期、卫生不达标、“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的直接下架或停业整顿处理并公示 。此外,在常态化检查同时,要不定期对集市上售卖的蔬菜肉类及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日用品、农产品和餐饮食品进行抽检,对小作坊小工厂不定期突击检查,强化源头管控。
强化宣传引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在常态化全面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宣传重点人群,集中宣传力量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群,视频号、宣传彩页、文化下乡等活动向重点人群倾斜,例如针对种养殖户,重点介绍如何规范生产、安全用药、种植绿色健康食品,强化源头安全生产责任。针对农村留守群体及学生详细讲解如何辨识假冒伪劣食品、防范食品中毒、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等相关知识,提升群众的安全认知与防护能力。针对餐馆、商店等个体户,通过案例讲解、《食品安全法》的详细解读,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经营底线。
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把“生产关、流通关、销售关。要加大农村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惩罚力度,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建立信用档案,对违法商家及时进行公示和惩戒,大力整顿和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市场,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重点整治农村集贸市场、小餐馆、小作坊中的流动销售、虚假宣传、卫生不达标等隐蔽性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强制落实出入货台账记录制度,对未记录导致问题食品流入的,依法严惩并追究连带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农村举报投诉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举报,为农村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作者: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事处 宁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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