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县公安局桥镇派出所连续办理两起未经批准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案。
经查,周某、刘某在未取得批准的情况下,分别在桥镇乡爱心谷景区、秦直道保护区超高放飞无人机。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桥镇派出所依法对二人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无人机不是想飞就能飞。 管制空域、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往往涉及公共安全、文物保护和生态安全。未经批准擅自飞行、超高飞行,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为从源头减少“黑飞”隐患,甘泉县公安局桥镇派出所同步加强宣传引导:对辖区景区工作人员开展无人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在重点区域设置明显提示牌,向群众和游客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知晓率。
下一步,甘泉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管控,依法查处未经批准飞行、超高飞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辖区空域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供稿:甘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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