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荣耀头条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8月31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配套《运输容器证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在延安正式落地。自此,辖区内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者以罐车承运食用植物油、白酒、食醋等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全面转入“一企一证、一车一容器证明、凭联单运行”的规范化监管轨道。

此次获证主体为从事乙醇配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局严格依照《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总局第125号令)逐项核验:承运罐体材质符合食品级强制国标,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酒罐”标识,字高不小于200毫米且与底色反差明显;铅封装置、清洗消杀记录、运输台账、作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风险防控制度件件留痕。经材料审验与现场核查,准运证与容器证明同步核发,有效期五年。

自2026年7月1日起,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对外承接业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目录内液态食品须持证上岗;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容器运输自产同类食品的,免办准运证,但罐体材质、清洁消杀、过程记录仍受监管。发货、承运、收货三方“见证、填单、存档”,联单留存不少于两年,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下一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紧盯三类动作:续推政策宣贯与摸排扩面,对辖区第三方罐车承运主体“应办尽办、不漏一户”,到期前未取证的一律不得承接目录内运输;盯紧交付、装卸、运输全链条,督促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严格执行联单管理制度,落实罐体专用、铅封管理、台账留痕,严禁非食用物料混装;强化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开展运输环节联合检查,对无证运输、伪造联单、罐体混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把许可准入、容器备案、联单流转、三方查验拧成一股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关。(供稿:延安市市场监管局)

责编:杜鹏飞

编辑: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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