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配套《运输容器证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在延安正式落地。自此,辖区内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者以罐车承运食用植物油、白酒、食醋等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全面转入“一企一证、一车一容器证明、凭联单运行”的规范化监管轨道。
此次获证主体为从事乙醇配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局严格依照《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总局第125号令)逐项核验:承运罐体材质符合食品级强制国标,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酒罐”标识,字高不小于200毫米且与底色反差明显;铅封装置、清洗消杀记录、运输台账、作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风险防控制度件件留痕。经材料审验与现场核查,准运证与容器证明同步核发,有效期五年。
自2026年7月1日起,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对外承接业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目录内液态食品须持证上岗;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容器运输自产同类食品的,免办准运证,但罐体材质、清洁消杀、过程记录仍受监管。发货、承运、收货三方“见证、填单、存档”,联单留存不少于两年,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下一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紧盯三类动作:续推政策宣贯与摸排扩面,对辖区第三方罐车承运主体“应办尽办、不漏一户”,到期前未取证的一律不得承接目录内运输;盯紧交付、装卸、运输全链条,督促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严格执行联单管理制度,落实罐体专用、铅封管理、台账留痕,严禁非食用物料混装;强化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开展运输环节联合检查,对无证运输、伪造联单、罐体混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把许可准入、容器备案、联单流转、三方查验拧成一股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关。(供稿:延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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