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县公安局桥镇派出所接到县局特巡警大队指令,桥镇辖区发现无人机超高飞行,指令查处。
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核查处置。经调查,辖区某公司指派单位职工,在桥镇某村后山开展无人机巡查作业,作业过程中无人机飞行高度达150米,该行为涉嫌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 
办案民警向该公司负责人宣讲《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讲明违规飞行存在干扰公共安全、引发安全事故等风险危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甘泉县公安局对涉事公司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甘泉公安温馨提示:任何单位、个人使用无人机开展测绘、巡查、航拍等作业前,务必提前了解空域管控要求,按规定完成实名登记、飞行报备审批,严禁未经许可在管制空域升空飞行。违规操控无人机,不仅会干扰治安、应急、民航等正常秩序,还将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稿:甘泉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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