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神木市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
征集范围
导游、旅行社与涉旅企业串通,以欺骗、诱导、恐吓、弃置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的行为。
无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取得导游证未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
旅行社、导游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旅游产品和服务,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旅行社诱导游客签订不规范、含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旅游合同,导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变更行程的行为。
旅行社未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旅游包车、租车行为不规范的行为。
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与购物场所勾结虚标价格、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游客的行为。
导游以威胁、辱骂等方式逼迫游客消费,向游客索要小费、擅自兜售商品或安排他人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
旅行社纵容、指使导游实施强制消费、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文旅系统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纵容包庇、参与旅游行业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11.其他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征集时间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举报途径及方式
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0912—8336240 0912-831509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便民服务电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现场举报
单位:神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新闻文化中心6楼625室
神木市滨河新区新闻文化中心7楼713室
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神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各旅行社、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供稿:神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责编:赵伟辉
编辑:刘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