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建设 榆阳区司法局金沙路司法所:以法护航 守护成长

榆阳区司法局金沙路司法所:以法护航 守护成长

8月22日,榆阳区司法局金沙路司法所联合稼轩律师事务所,走进金苑社区开展“以法护航 守护成长”主题宣讲活动。稼轩律师事务所王佳律师围绕未成年人法律保障、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等核心内容,为社区家长、青少年及工作人员带来了一堂专业且实用的法治课,用法律知识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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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专属法律,明确“保护边界”

“提到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大家能想到哪些?”宣讲伊始,王佳律师以提问互动切入,迅速调动现场氛围。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核心法律,用通俗语言讲解其立法目的与核心作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为未成年人搭建‘保护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则聚焦‘防患于未然’,引导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同时明确了各方的预防责任。”

剖析犯罪特点,深挖“问题根源”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原因”环节,王佳律师结合近年典型案例,总结出未成年人犯罪的三大特点:一是犯罪类型集中,多涉及盗窃、校园欺凌、聚众斗殴等;二是低龄化趋势明显,部分案件中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三是团伙作案占比高,常因“哥们儿义气”共同违法。“这些特点背后,藏着复杂的原因。”王佳律师进一步分析,从家庭层面看,部分家长存在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关爱缺失或过度溺爱等问题;学校层面,法治教育覆盖不足、对“问题学生”关注不够;社会层面,网络不良信息、不良交友环境等,都可能诱导未成年人走上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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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不良行为,守住“预防底线”

王佳律师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详细列举了未成年人常见的不良行为,包括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虐待动物、携带管制刀具、辱骂殴打他人等。“这些行为看似‘不起眼’,但如果不及时纠正,可能逐步升级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触犯法律。”她特别提醒家长和社区工作人员:“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时,不能忽视或放任。比如孩子经常逃学,家长要及时了解原因,和学校沟通解决;社区发现未成年人聚集吸烟,要主动上前劝导。早干预、早纠正,才能避免小问题变成大麻烦。”

明确多方责任,织密“预防网络”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王佳律师提出“家庭、学校、社区、司法”四方联动的预防体系。家庭要履行监护责任,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变化,用科学方式教育引导;学校要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定期开展法律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社区要搭建平台,为问题家庭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司法机关则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是某一方的事,需要大家共同参与。”王佳律师说,“比如社区可以组织青少年参加志愿服务,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家长和老师要学会倾听孩子的想法,让他们感受到关爱,而不是用批评和指责把孩子推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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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校园霸凌,筑牢“权益屏障”

“校园霸凌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问题,也是家长最担心的事之一。”在最后环节,王佳律师围绕“校园霸凌”展开专项讲解,明确校园霸凌的表现形式,包括肢体暴力、语言侮辱、孤立排挤、网络造谣等。“遇到校园霸凌,受害者不要害怕、不要沉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她给出具体应对步骤:首先要保持冷静,避免与霸凌者正面冲突;其次要及时向老师、家长反映情况,保留好聊天记录、伤情照片等证据;若霸凌行为严重,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教育部门、妇联求助。同时,她也提醒在场青少年:“不要做霸凌者,也不要做旁观者。看到同学被欺负,要及时制止或向老师报告,共同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

榆阳区司法局金沙路司法所所长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联合稼轩律师事务所,开展“法治进社区”系列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定制宣讲内容,让法治教育更精准、更有效,真正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颗童心。(供稿:榆阳区司法局)

责编:马俊理

编辑:颜雨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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