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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眉县司法局常兴司法所:拒绝酒醉驾 安全你我他

为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重新犯罪及禁驾期间无证驾驶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日,宝鸡市眉县司法局常兴司法所所以“拒绝酒驾·安全出行”为主题,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此次活动旨在践行“矫正重在矫行,矫行重在矫心”的理念,进一步筑牢矫正对象的思想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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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宝鸡市眉县司法局常兴司法所工作人员紧密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深化教育效果:

以案释法,敲响警钟

重点解析酒驾、醉驾、毒驾、超速、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违法成本及具体法律后果。通过剖析真实案例,深刻揭示了交通肇事犯罪对受害者家庭、自身及家人造成的巨大伤害。

学习法规,深化认识

组织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引导矫正对象结合自身经历交流体会和感受。通过深入剖析酒驾醉驾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引导大家进行深刻反思。

强化意识,明确要求

强调矫正对象必须树立“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底线意识,时刻对自己、家庭和社会负责,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杜绝麻痹思想,严防因交通违法导致重新犯罪。

重申纪律,规范行为

组织学习了《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关于报告规定、信息核查及审批事项等监督管理要求,再次强调全体矫正对象必须积极接受改造、服从监管、遵纪守法、牢记身份、严格自我约束。

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大家纷纷表示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主动性,争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以更好的状态投入自我改造,争取早日顺利融入社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宝鸡市眉县司法局常兴司法所将持续深化安全法治教育,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贡献力量。(供稿:宝鸡市眉县司法局)

责编:马俊理

编辑: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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