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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多年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和组织优势,紧扣“强监管、优服务、保安全、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创建“市场卫士、服务先锋”品质党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示范引领,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德向善、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坚持常态长效,建立市场监管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深化文明实践;坚持对标对表,细化文明市场建设标准,抓实抓细专项整治,推进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稳步提升。

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标志着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重要成果。荣誉是肯定,更是激励和鞭策。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优化服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营造良好风气,做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发展、共进步,以实干实绩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尹力琼)

责编:杜鹏飞

编辑: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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