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横山区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职责划转部门协调会在区税务局召开,区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税控中心、收费中心等相关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据悉,根据《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财税〔2021〕8号)文件精神,
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提升税费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关部门表态:在划转税务征收后,仍然会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并不断畅通沟通渠道,优化征管流程,确保交接后非税收入征管的服务标准、征收质量只升不减,用实际行动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周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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