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石泉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会,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蒋晓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发国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论述及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精神、全市扫黑办2022年第一次主任会议及石泉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暨全县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读了《石泉县人民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方案》和《石泉县人民法院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任务清单》,安排部署了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推进之年。今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常态化推进线索核查、依法严惩、行业整治、组织建设、宣传发动五项重点任务,抓好2022年“十件实事”,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泉、法治石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落实。要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重点,强化相关培训。严格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强化法治意识,人权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监督意识,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强化线索核查。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继续落实线索核查、移交反馈机制,建立核查台账清单,实现动态清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格依法惩处。要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上游犯罪、关联犯罪,从源头上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
延伸审判职能。要把扫黑除恶斗争与审判执行工作、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乡村振兴相结合,定期研判分析涉及刑事犯罪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形成长效常治的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宣传方式。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发动方式。采取巡回审判、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媒体和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宣传,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供稿:石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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