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开展以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检及省、市检察机关业绩考评安排部署,准确把握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业绩考核评价标准》、《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理案件折算办法》,并根据征求意见及试运行情况进行了完善,各类人员日常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统一思想落实上级精神
为促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落实落细,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讨论分析、研究部署业绩考评工作,同时成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在全院大会上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全院干警一致认为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是检察官法的明确要求,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引导和激励检察官依法履职、推动司法办案工作的“风向标”和“指挥棒”,引导检察官把办案工作做到极致、做到最好。
统筹推进落实考评进度
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业绩考评委员会多次研究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的设置和计分规则的设定,在制定相关考核制度时,广泛征求各部门及干警意见,最大限度地汲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初稿后,考评委员会多次进行研究讨论并开展试运行工作,再次进行修改、调整。通过反复讨论、论证,考评指标和规则得到进一步完善。
细化措施落实考评责任
为确保考评指标能够充分符合城固检察工作实际,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业绩考评委员会坚持让干警参与考评指标设定和业绩考评实施的全过程。将考评项目分解至各部门、各干警,同时由各部门组织干警参与确定考评指标、考评指标赋分值和考评指标调整,通过全程参与、提出修正意见和建议,考评指标设定更符合部门、干警实际情况,考评工作得到了全院广泛支持。
下一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论证考评体系、充实完善考评指标,使考评体系不断趋向科学、合理、适用。通过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的运行,使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激励作用充分发挥,全方位激发检察官的潜能。(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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